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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商检看好“出口商品分类管理”

1998-04-10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邵文杰、通讯员郑雨茹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9日讯(记者邵文杰、通讯员郑雨茹)最近一个时期,厦门市出口生产企业中流行着一个新名词:“出口商品分类管理”。日前,51家出口生产企业从厦门市副市长苏水利等领导手里捧回了51面商检“分类管理”注册牌匾,这件事在当地反应强烈。

据介绍,厦门商检局推行的“分类管理”新制度,是与“奖优限劣”激励机制联系在一起的。其特点一是商检改变了批批检验的传统做法,方便了企业出口,提高了通关效率,对经考核评审获一类管理的出口商品,该局只抽验出口批次的50%,对二类商品,则抽验出口批次的70%,其余部分,采取灵活方式,商检会同企业共同检验或组织检验。二是减轻了企业负担,已注册的一、二类商品中,同企业共同检验部分的收费,商检只收取其中的50%,厦门正新橡胶公司每年因此可节省费用近40万元。台资企业灿坤公司负责人说,面对东南亚金融风波带来的出口压力,推出这一新举措,会使企业充分利用获得一类企业的优势,把出口工作做得更好。三是使出口商品总体质量更有保证。此次获商检一、二类注册的企业都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所有一类管理企业都通过了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,产品年检合格率也都分别达到95%以上,充分说明出口商品具备了良好的质量信誉。

厦门商检局负责人表示,随着“分类管理”办法的逐步成熟,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出口商品质量的总体状况,下一步对经商检一、二类管理注册的商品的抽验批次将逐步减少,直至分别达到只抽检出口总批数的25%、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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